为贯彻落实《灵璧县2022年促进生猪生产实施方案》(灵生猪发展组办〔2022〕1号)和《灵璧县2022年稳定生猪生产措施》(灵生猪发展组办〔2022〕2号)文件精神,通过政策激励,促进全县生猪稳产保供。经养殖主体自主申报,镇畜牧站初审,县畜牧中心组织现场审核,拟对灵城镇罗田村石化平猪场落实“生猪养殖示范村养殖户临时性生产补助政策”,该户2022年11月21日购入仔猪20头,每头补贴400元,合计0.8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日-8日。
联系和监督电话:0557-6022254。
灵璧县2022年生猪养殖示范村养殖户临时性生产补助拟补助对象公示.xlsx
灵璧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