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通知》(皖卫基层秘〔2021〕121号)文件精神,按照《灵璧县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灵卫基层〔2021〕3 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灵璧县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民生工程项目,灵璧县按时完成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其中122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已达标,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已达标,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已达标,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0月14日
2021年灵璧县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