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13号)文件精神,经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张艳等141名同志符合中小学教师初级教师(讲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现将2017年度初级教师(讲师)拟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5天,自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5月18日,如有异议,请于工作日内书面向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灵璧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反映。联系电话:灵璧县人社局专技股:0557-6024354,灵璧县教体局事业股:0557-6022981。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4月28日
附件:灵璧县2017年度申报初级教师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