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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职保中心调整2017年度 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通知
 

 

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参保单位:

现将宿州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关于调整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通知》(宿城镇职工养老险[2017]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调整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通知》(宿城镇职工养老险[2017]2号)

附件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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