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关于开展高层次人才创新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高层次人才创新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宿人社明电〔2016143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宿马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高新区经科局:

    为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业激情,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高层次人才创新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6105号)要求,现将高层次人才创新项目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主要从在宿州市内注册且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的中小微型企业中的领办、创办或主要研发人员中产生。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个人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担任所创(领)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须以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及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企业总投资或总注册资本的25%以上;

3.担任企业主要科技研发人员的,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相关科技成果或专利,在企业产品开发和团队建设等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所开发产品具有良好市场应用前景或发展潜力。

(二)企业条件

1.属于《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重点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和新材料、生物和大健康、绿色低碳、信息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或具有创新商业模式的高端现代服务业;

2.企业拥有较为完善的创新激励机制和明确的发展目标,近年来在技术或商业模式创新方面成效显著。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3.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

4.企业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资助方式

    入选该项目的青年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给予10-50万元资助。

四、申报事项

(一)申报材料

1.推荐申报情况报告,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申请表(请自行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告栏下载)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1份)。所有材料均需扫描成电子文档,同时要求以PDF格式报送电子数据

3.证明材料一般应包括:(1)申报人身份证或护照;(2)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3)申报人职称证书;(4)申报人在企业任职经历证明;(5)发明专利授权证书;(6)专业资质证书;(7)获奖证书;(8)申报企业营业执照;(9)申报企业验资报告;(10)申报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11)申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及环境体系认证;(12)获得各类科技、人才、产业等计划支持证明;(13)申报企业纳税申报表;(14)公示结果无异议证明;(15)其他材料。

4.申报人所在企业(单位)提供的单位用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行号、账号并加盖单位财务部门印章。

(二)评审程序

1.申报程序。申报推荐工作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由各县区和园区受理后统一报送市人社局,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各地请于1111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就业科,逾期不再受理。

2.评审程序。市人社局对申报材料初步审核后,报省人社厅进行评审。省人社厅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成评审委员会,以书面评审形式对通过审核的申报人选进行综合评议确定结果。

.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好中选优,认真组织推荐本地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和人选。推荐单位、申报人选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加大对高层次创业人才的支持,3年内在赢在江淮创业大赛、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及其他省级以上创业创新赛事中获得奖项,或已入驻青年创业园等园区的企业,在申报推荐时给予倾斜,并请在申报材料中注明。

六、联系方式

  人:高      联系电话:3052424

电子邮箱:szsjyk@126.com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13

 

抄送:市就业管理中心


附件:高层次人才创新项目资助经费申请表




高层次人才创新项目资助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于2016年11月9日17:30前报送至县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灵城原实验小学四楼),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宿人社明电[2016]143号要求组织整理,做到齐全规范,并以PDF格式发送至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邮箱(lbrsjjyg@163.com)。

  人:赵理林

联系电话:6033778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 月3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 安徽省灵璧县人事局
宿州市灵璧县南太平街19号 皖ICP备09002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