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人社明电〔2016〕143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宿马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高新区经科局:
为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业激情,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高层次人才创新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6〕105号)要求,现将高层次人才创新项目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主要从在宿州市内注册且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的中小微型企业中的领办、创办或主要研发人员中产生。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个人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担任所创(领)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须以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及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企业总投资或总注册资本的25%以上;
3.担任企业主要科技研发人员的,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相关科技成果或专利,在企业产品开发和团队建设等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所开发产品具有良好市场应用前景或发展潜力。
(二)企业条件
1.属于《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重点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和新材料、生物和大健康、绿色低碳、信息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或具有创新商业模式的高端现代服务业;
2.企业拥有较为完善的创新激励机制和明确的发展目标,近年来在技术或商业模式创新方面成效显著。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3.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
4.企业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资助方式
对入选该项目的青年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给予10-50万元资助。
四、申报事项
(一)申报材料
1.推荐申报情况报告,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申请表(请自行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告栏下载)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1份)。所有材料均需扫描成电子文档,同时要求以PDF格式报送电子数据;
3.证明材料一般应包括:(1)申报人身份证或护照;(2)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3)申报人职称证书;(4)申报人在企业任职经历证明;(5)发明专利授权证书;(6)专业资质证书;(7)获奖证书;(8)申报企业营业执照;(9)申报企业验资报告;(10)申报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11)申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及环境体系认证;(12)获得各类科技、人才、产业等计划支持证明;(13)申报企业纳税申报表;(14)公示结果无异议证明;(15)其他材料。
4.申报人所在企业(单位)提供的“单位用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行号、账号”并加盖单位财务部门印章。
(二)评审程序
1.申报程序。申报推荐工作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由各县区和园区受理后统一报送市人社局,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各地请于11月11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就业科,逾期不再受理。
2.评审程序。市人社局对申报材料初步审核后,报省人社厅进行评审。省人社厅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成评审委员会,以书面评审形式对通过审核的申报人选进行综合评议确定结果。
五.有关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好中选优,认真组织推荐本地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和人选。推荐单位、申报人选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加大对高层次创业人才的支持,近3年内在“赢在江淮”创业大赛、“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及其他省级以上创业创新赛事中获得奖项,或已入驻青年创业园等园区的企业,在申报推荐时给予倾斜,并请在申报材料中注明。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 骏 联系电话:3052424
电子邮箱:szsjyk@126.com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3日
抄送:市就业管理中心
附件:高层次人才创新项目资助经费申请表
高层次人才创新项目资助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于2016年11月9日17:30前报送至县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灵城原实验小学四楼),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宿人社明电[2016]143号要求组织整理,做到齐全规范,并以PDF格式发送至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邮箱(lbrsjjyg@163.com)。
联 系 人:赵理林
联系电话:6033778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 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