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人社发[2016]154号
关于认定2016年灵璧县第一批高校毕业生
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43号)、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宿州市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宿人社秘[2016]73号)文件精神,经单位申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管理中心资料审核、考察评估,并经8月1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认定灵璧县人民医院等12家单位为灵璧县2016年第一批就业见习基地。望各就业见习基地接知后,切实履行基地职责,全面落实就业见习政策,加强就业见习的指导和服务工作,不断优化见习环境,多为见习生提供实践锻炼机会,使其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就业技能和职业素质,促进就业见习毕业生尽快就业。要规范就业见习补贴资金管理,提升就业见习待遇,提高就业见习留用率,确保把就业见习工作落到实处。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日
附:灵璧县2016年第一批就业见习基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