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题,坚持抓主抓重,着力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切实落实各项民生政策,推动各项改革取得新成效,不断开创人社事业新局面。
一、全力推进就业创业工作
(一)推进就业质量总体提升。全年城镇新增就业5000人,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050人,农村劳动力新转移人数126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二)积极完善促进就业创业机制。健全促进就业责任制度,完善就业与社会保障联动机制,增强就业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规范招人用人制度,着力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岐视。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逐步形成激励创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
(三)组织开展“就业提升年活动”。加强就业形势研判和政策评估,完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充分释放政策促进和保障就业效用。大力实施就业促进民生工程,着力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扎实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四)统筹抓好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全面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把未就业的纳入就业见习、技能培训等就业准备活动之中。继续实施“三支一扶”、服务基层公益性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积极组织开展“现代制鞋产业城招工服务月”、“春风行动”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多渠道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五)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全面落实税收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推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和稳定转移。健全创业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创业园建设管理,争创1家省级农民工创业园,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六)加快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协调发改、国土、建设、环保、财政等部门,认真筹备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切实提高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
二、积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七)全面完成社会保险目标任务。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32万人、63.14万人、2.8万人、9万人、3万人、2.2万人。全面完成省市政府对县政府绩效考核的指标任务。
(八)切实抓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加大社会保险法等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临时用工和非在编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农民工的参保工作,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努力实现参保人数和缴费人数同步增长。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力度,开展社会保险专项稽核行动,推进参保扩面征缴工作。
(九)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规范社保基金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社保基金监督检查,坚持和完善社保基金现场监督工作制度,探索建立非现场监督工作机制。加大对社保基金收支、运行、管理全过程监管力度。健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确保各项基金安全运行。
(十)提高经办管理服务水平。规范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加快信息化、网络化建设,着力做好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信息采集和发放工作,扩大社保卡应用功能,持卡人数达到65万。做好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及时足额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深入开展经办机构规范服务建设年活动,积极开展争创五个好窗口、争当五个好标兵活动。
三、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和培训工作,推荐培养新技师20人、高级工培训200人次。认真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全年组织职业技能鉴定4000人次。加大急需紧缺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选拔力度。继续推荐“一村一名实用技能人才”参加市局开展的免费培训项目。继续组织企事业单位积极参加省市人才交流会。
(十二)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制度。以在线学习为载体,突出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职业道德为重点的公务员培训工作。配合市局认真做好2014年度新进公务员招录工作。
(十三)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继续教育),继续做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巩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成果,把职称评审逐步拓展到农村实用文化人才、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农民工以及乡村医生。继续做好非公经济组织和民营企业的职称评定,实施好各类职称考试、评审和发证工作。
四、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十四)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继续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完善聘后管理制度,制定动态管理及绩效考核办法。积极稳妥做好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深化清理“吃空饷”和超编进人专项治理活动。认真做好人事考试工作,探索考务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模式。
(十五)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探索建立以工资调查比较为基础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继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做好在机关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准备工作。积极落实农村中小学绩效工资倾斜政策。加强绩效考核工作指导,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在分配中激励导向作用。
(十六)扎实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军转安置政策,不断改进和完善安置办法,确保圆满完成军转安置任务。推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切实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
五、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十七)完善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强化劳动关系动态监管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质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7%以上。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和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实现城乡劳动用工管理全覆盖。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大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十八)加大劳动执法监察力度。以规范劳动用工秩序为重点,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执法,对各类用人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建筑行业农民工欠薪清理,实行农民工工资按月打卡发放,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扎实开展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覆盖率达80%以上。
(十九)做好农民工工作。以农民工市民化为推进方向,推动农民工平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二十)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能力。组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和队伍建设,推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硬件建设标准化、人员配备专业化、工作制度规范化和保障支持长效化。确保立案受理的集体争议中群体性事件零发生率,裁决案件按期结案率100%。
(二十一)做好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工作。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及时发布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及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继续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落实,企业集体合同覆盖率达100%。
六、加强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二十二)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调查研究制度,围绕制约事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改革重点,深入开展领导干部集中调研和重大专题调研活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促进调研成果转化,提高调查研究服务决策的科学性、时效性和针对性。
(二十三)做好法制和宣传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流程。积极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方法,积极主动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做好重大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宣传有关政策和工作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二十四)强化公共服务和信息化建设。推进就业培训中心建设。加强人事考试安全体系建设,扎实做好事业单位招聘等考试服务和安全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机制和程序,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二十五)强化基层公共平台建设。改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条件,着力将就业、社保、人才、调节仲裁、劳动监察等服务向基层延伸,提升乡镇、街道、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站(所)管理服务水平。
(二十六)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抓好重大节日和重要敏感节点信访维稳工作。继续实行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就地及时处理群众合理诉求,化解积案。
七、扎实推进自身建设
(二十七)做好机关党建工作。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题,以整“四风”为主线,以开展创五个好窗口、争当五个好标兵活动为载体,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下基层、听民声、聚民意、转作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服务能力提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推进机关效能作风建设。加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提升领导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以班子建设带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能力素质。
(二十八)加强机关人事工作。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完善民主科学决策机制,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采取多种方式选拔干部,调动不同年龄段、不同层次干部的积极性,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加强干部平时工作表现和德的考核评价,为选拔干部提供全面准确的依据。按照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心的要求,切实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十九)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和廉政风险责任落实机制,深入落实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措施。每一季度集中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加大专项资金、社会保险基金、考试录用、公开招聘等环节的监督。加强廉政风险点监测,规范权力运行,打造“廉洁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