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将公务员参加脱产培训情况记入年度考核表有关问题的通知》(组厅字[2015]51号)规定,自2015年年度考核起,《公务员年度考核表》(含参公人员)增加“参加脱产培训情况”一栏,主要填写公务员经组织选调、离开工作岗位参加集中培训情况,包括培训时间、主办单位、培训机构、培训名称、培训考核结果等内容。
请各单位按要求重新下载《公务员年度考核表》,认真组织填写。脱产培训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3